4.评估材料清单
附件3
评估材料清单
以下材料中1、3、4、11和15的有关表格可在“评估平 台”中下载。
1. 加盖公章的评估材料核查清单表;
2.《中外合作办学自评报告》(在“评估平台”完成填写 并提交);
3.中外方共同签署的最新《中外合作办学协议》(中、 外文本)、获批时报送的《中外合作办学协议》(中、外文本)、 和加盖公章的协议变更记录表(如现行协议与获批时的协议 无变动,则填写“无”);
4.获批时报送的人才培养方案、最新一届毕业生人才培 养方案、最新一级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、和加盖公章的人才 培养方案变更记录表(如现行人才培养方案与获批时的培养 方案无变动,则填写“无”);
5.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的最新一届毕业生成绩单 样本(机构开设有多个专业的,对应每个专业都需要有一份 成绩单);
6.机构章程(机构提供);
7. 机构/项目管理文件(如,近三年管理委员会会议纪 要、师资评聘制度、培训与考核制度、财务制度、资产管理制度、招生与学籍管理制度、教材引进和选用审核管理制度 等);
8. 《外方评价意见》(内容包括:选派师资情况、参与 管理情况、落实培养方案情况、质量保障情况等,需外方签字并提供中文翻译件);
9.最新一届毕业生外方选派教师授课情况表;10.2024年秋季招生使用的招生简章;
11.2024会计年度的《财务审计报告》(机构需由第三方 财务审计机构提供正式报告;项目原则上需由学校的审计部 门按照评估平台提供的《财务审计报告模板》出具报告并加 盖公章,如学校无审计部门,建议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外 审并出具正式报告),报告中须包含具体收入与支出明细;
12.由财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2024年境外汇款证明原 始凭证,并附支付明细。如通过第三方向外方汇款,除汇款 凭证外,需提交与第三方签署的相关协议;
13. 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;
14. 最新一届毕业生获得外方证书样式及外方授予本校 同专业学位证书样式(授予外方学位的提供);
15. 加盖中方公章并经中外方共同签署的《办学信息诚 信承诺书》;
16.《单位自评报告》等材料中重要信息的直接查询方式 (网址、联系电话、邮箱等)及其他佐证材料;
17. 如行政审批文件与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(网址:
https:/www.crsjs.edu.cn/) 公布信息不一致,需提交加盖公 章的变更依据和时间等情况说明。
上一条:3.2025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说明
下一条:5.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(教外综〔2006〕5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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