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乌拉尔学院关于给予违纪学生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
发布日期:2024-09-11 信息来源:南乌拉尔学院
浏览次数: 审核人:钱亚军
学院各班级:
根据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第2周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检查情况通报,我院5#114宿舍、5#124宿舍、6#330宿舍、20#624宿舍、20#625宿舍存在违纪行为,根据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修订)》相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给予以上宿舍全院通报批评。
希望全体学生以此为戒,严明纪律要求,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共同营造安全、卫生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南乌拉尔学院
2024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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