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乌拉尔学院关于给予违纪学生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
发布日期:2024-04-10 信息来源:南乌拉尔学院
浏览次数: 审核人:钱亚军
学院各班级:
根据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第5周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检查情况通报,我院6#324宿舍、17#215宿舍、17#225宿舍、23#113宿舍存在违纪行为,根据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修订)》相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给予以上宿舍相关学生张某宸、陈某琪、牛某萌、王某、鲁某、冯某文、陈某琦、朱某等8人全院通报批评。
希望全体学生以此为戒,严明纪律要求,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共同营造安全、卫生、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南乌拉尔学院
2024年4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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