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2-03-16 信息来源:栾杰
浏览次数: 审核人:钱亚军
各团支部:
根据《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》,按照团省委工作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开展2021-2022学年团费收缴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各团支书请依据2021年最新团统结果,收缴本单位团员团费,收缴周期为2021-2022学年。
二、团费收缴标准
学生团员每人每月0.2元,2021-2022学年共计缴纳2.4元。学生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,应交纳党费,可不交纳团费,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。
三、提交时间地点及方式
请将团费2022年3月20日下午15:00-16:00在07A411交至院分团委组织部。
南乌拉尔学院分团委
2022年3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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